岗位职责:
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工作,负责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政策研究及项目申办、投资管理、招投标管理、风险及内控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40岁以下,根据其他从业条件可放宽至45岁;
3.具有较强的风险评估能力、信息采集和分析判断能力;
4.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投资运营流程和运行交易规则,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可适应出差;
5.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融资项目管理及审批工作经验的优先。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葫芦岛市于2007年出资设立。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33亿元,是集国有资产经营、城市运营和资本运作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集团,是葫芦岛市唯一资信评级AA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资产结构合理,信用体系优良,是葫芦岛市唯一具有发行企业债券经验和资格的市属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享有良好声誉。公司下辖葫芦岛海洋投资集团、葫芦岛市进出口贸易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及参股一级子公司共25家,子公司遍及葫芦岛、沈阳、北京、张家港、美国、加蓬、菲律宾等地,业务范围涵盖金融业、国际贸易、海洋资源开发、文旅康养、天然气、工程咨询、数字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