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在上级领导下,全面负责财务管理部工作,包括财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融资管理、资金管理、下属公司财务管理等。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3年以上国企财务管理经验;
2.40岁以下,根据其他从业条件可放宽至45岁;
3.具备会计类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会计师职称;
4.熟悉财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流程,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具有较强的会计核算、财务分析、沟通能力等;
5.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优先。
葫芦岛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葫芦岛市于2007年出资设立。公司资产总额达到233亿元,是集国有资产经营、城市运营和资本运作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集团,是葫芦岛市唯一资信评级AA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资产结构合理,信用体系优良,是葫芦岛市唯一具有发行企业债券经验和资格的市属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享有良好声誉。公司下辖葫芦岛海洋投资集团、葫芦岛市进出口贸易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及参股一级子公司共25家,子公司遍及葫芦岛、沈阳、北京、张家港、美国、加蓬、菲律宾等地,业务范围涵盖金融业、国际贸易、海洋资源开发、文旅康养、天然气、工程咨询、数字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