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葫芦岛人才网_www.hldjob.com】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其他频道 > 最新资讯 > 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出新规
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参保出新规
作者: 时间:2013/7/10 阅读:767次

  为鼓励和支持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和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逐步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葫芦岛市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281号)和辽宁省《关于推进全省城镇化进度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11〕3号)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居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葫政办发〔2013〕27号),从政策层面促进了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在参保门槛上实现了五个突破:

 

 

  一是突破了户籍壁垒,不区分原户籍性质,只要是在城镇务工或居住;二是突破了劳动合同限制,对于农村进城的各类自由职业人员,只要有参保意愿;三是突破了个体工商户只能本人参保的限制,只要是个体工商户同一户口本上的供养关系人;四是大中专毕业生可以从毕业次月起补缴社保费;五是只要是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到自由职业或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新的规定涵盖以下农村户籍的六种类型人员:一是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未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仍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二是在城镇购买住房并居住,其所有人及共同居住的供养亲属;三是虽未在城镇购买住房,但在城镇居住的自由职业人员及共同居住的供养亲属;四是已领取城镇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业主及其供养亲属与从业人员;五是因推进城镇化建设或国家其他建设项目需要,土地被全部或大部分占用,原土地使用者及供养亲属;六是在城镇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政策实施后,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必将推进葫芦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葫芦岛市社保局

来源:互联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