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共同发起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金融机构。下辖33家支行,共41个营业网点。我行坚持立足服务“三农”
及跨区域发展的经营方向,面向全国满足城乡一体化的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我行秉承“同生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本着“以人为本、人才兴行”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园诚邀热爱金融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优秀人才加盟,共创兴城农商银行美好未来。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0人,分配到公司类、个人类金融业务及金融市场部等工作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应届毕业生,必须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学历:需具备东北财经大学(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经济、金融、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数学、中文等与银行工作相关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专业不限。
(3)年龄:本科学历者,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者,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由校方协助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三)组织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录用后的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被录用后,其薪酬待遇按《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薪酬分配方案》及《兴城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0429-5180011 0429-5180012
报名邮箱: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jiuye84712997@163.com,主题注明“应聘兴城农村商业银行”,截止日期:6月1日。
七、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2015招聘报名表